建立准入制度规范市场势在必行 为规范合肥玻璃市场,合肥市玻璃商会在王恒春的主持下早在2009年底就制订了合肥市玻璃行业准入制度的方案。 方案提出,由合肥市建委和合肥市质量检测站联合下文,对合肥市玻璃商会执行行业准入制度提出具体要求,商会在建委和质检站的指导下,开展准入工作。据此玻璃商会成立行业管理办公室,派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深入厂家和市场,对本市和外来的玻璃企业的资质、设备、技术力量、产量、产值、产品质量等内容逐项登记备案,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的要求比对,对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或销售企业实行准入,并加入玻璃商会,发给会员证。 准入条件包括: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;生产和销售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;加工和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《建筑用安全玻璃》和其他类型玻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,无国标的符合行业标准;机械设备是有资质的厂家生产;二手设备必须经有关专家审查通过;新建生产加工企业投资规模不少于人民币800万元;遵纪守法,按规定纳税;诚信经营,无“不良行为”记录。 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,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情况予以处罚。 王恒春会长说,希望该准入制度早日得到政府的认可和支持。商会愿在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制定、修订本行业各类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,向社会推荐名优产品,协助政府部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,为净化玻璃市场准入,提高玻璃深加工水平承担应尽的责任。 刘总 常务副总经理 邮箱:yww7266301@163.com 电话: 传真: 手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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